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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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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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125g(12.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辽宁鑫善源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993 |
国药准字H46020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袪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瘀,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 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 |
用法用量 |
口服。按体重每1kg每日1~1.5mg,分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日0.75~2g(6~16片),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4~8片),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2片),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8片),术后6小时再服0.5g(4片)。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口干、恶心、 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腹泻、黄疽、转氨酶升高;严重者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损伤、胃出血。 2.血液系统: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严重者可出现粒细胞缺乏和全血细胞减少。 3.泌尿系统:少尿或多尿、水肿、肾功能异常等肾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心电图异常。 5.生殖、内分泌系统:女子月经紊乱、月经量少或闭经;男子梢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 6.神经系统:头昏、头辇、嗜睡,失眠、神经炎、复视。 7.其他:皮疹、瘙痒、脱发、面部色素沉着。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禁忌 |
1.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心、肝、背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4.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雷公藤多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片:味微苦、涩。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 2.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3.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4.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5.有严重心血管病和老年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