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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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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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100片 |
(1)每瓶装80毫升;(2)每瓶装150毫升。 |
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415 |
国药准字Z1999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瘀,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按体重每1kg每日1-1.5mg,分三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1.皮肤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20倍,外搽患处,每日3次。 2.外阴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10倍,冲洗外阴和阴道,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稀释5倍的药液,置于阴道内,次日取出,每日一次。 3.患者使用本品后,无需再用水冲洗。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腹泻、黄疸、转氨酶身高;严重者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损伤、胃出血。 2.血液系统: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严重者可出现粒细胞缺乏和血细胞减少。 3.泌尿系统:少尿或多尿、水肿、肾功能异常等肾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身高或下降、心电图异常。 5.生殖、内分泌系统:女子月经紊乱、月经量少或闭经;男子精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 6.神经系统:头份、头晕、嗜睡、失眠、神经炎、复视。 7.其他:皮疹、瘙痒、脱发、面部色素沉着。 |
偶见皮肤刺激现象,可能与破损皮肤对药物的反应有关。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及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1.妇女妊娠期忌用。 2.月经期禁用于阴道。 3.局部有明显皮肤破损者忌用。 |
成分 |
雷公藤多苷。 |
甘草、苦参、白鲜皮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片至棕黄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香。 |
注意事项 |
1.老年患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 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 6.用药初期从最小剂量开始。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诊并注意检查血、尿常规,加强心电图和肝肾功能监测。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严防接触眼、口、鼻等粘膜处。 2.妇科阴道内用药宜由医生进行操作。 3.阴道内使用有轻度清凉感为药物正常反应。 4.因糖尿病、肝病、肾病、肿瘤等引起皮肤瘙痒,不属于本品适用范围。 5.患处出现红、肿、热、痛时,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 6.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7.治疗期间宜饮食清淡,忌食辛辣酒酪,油腻腥荤。 8.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症状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去医院就诊。 9.妇科使用时,阴道洗涤器用前用后必须洗净,并在清洁处保存。 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