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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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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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 | |
生产企业 |
江苏海昇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204 |
国药准字H20003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热,润燥止咳。用于干咳,久咳。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9~15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梨。辅料为蔗糖、枸橼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盐酸二氧丙嗪0.5毫克,板蓝根浸膏粉12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