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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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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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2板 |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51 |
国药准字H21022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热,润燥止咳。用于干咳,久咳。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9~15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梨。辅料为蔗糖、枸橼酸。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