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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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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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8ml∶0.4g |
生产企业 |
陕西去病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522 |
国药准字H200668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黑胆质及胆液质,除障明目。用于白内障。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1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芦荟、盒果藤、玫瑰花、诃子肉、乳香、西红花、司卡摩尼亚脂。辅料为蔗糖、淀粉。 |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棕;有特异香气、味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患慢性腹泻、痢疾及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止泻药。4.服用二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