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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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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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每片重0.2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88 |
国药准字Z34021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宣肺平喘,化痰止咳,养阴敛肺。用于咳嗽气喘,阴虚痰阻证,表现为久病咳喘,干咳痰少。慢性支气管炎及哮喘见以上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忌服;孕妇忌服。 |
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麻黄、蒲公英、紫苏子(去油)、浮海石、白前、麦冬、紫菀、百合、甘草、白果(去壳)、罂粟壳、化橘红。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气微,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罂粟壳,不可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