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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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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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4g*30片/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41 |
国药准字Z20050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为棕褐色,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