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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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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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41 |
国药准字Z109400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亏引起的月经量少、后错,行经腹痛,带下,少腹冷痛,体弱乏力,腰酸腿软,产后虚弱,阴虚盗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人参、黄芪、山药、当归、熟地黄、白芍、川芎、天冬、地黄、青蒿、银柴胡、桑螵蛸、牡蛎、芡实(麸炒)、丹参、香附(醋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