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5mg |
60片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633 |
国药准字Z1402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降压药。用于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或便秘、黄疸、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胆囊炎等。 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嗜睡、抑郁、精神紧张、焦虑、烦躁不安、暂时性精神狂乱及其他行为变化、多梦或恶梦、幻视幻听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皮炎、瘙痒、多汗、血管神经性水肿、脱发等,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 4.全身性:口干、乏力、过敏样反应、水肿、发热、疼痛、可乐定撤药反应、体重增加、酒精过敏等。 5.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血糖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浓度升高、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等。 6.泌尿系统: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尿潴留、夜尿增多、血尿、肾功能异常等。 7.呼吸系统:咳嗽、憋气、呼吸困难等。 8.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血压过低、晕厥、胸闷、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如:窦房结阻滞、交界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力衰竭等。 9.血液系统:紫癜、牙龈出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Coombs试验弱阳性。 10.生殖系统:男性性功能降低、男性乳腺发育。 11.骨骼肌肉系统:肌肉或关节疼痛、下肢痉挛。 12.视觉:眼睛干燥、眼睛灼痛、视力模糊和色觉障碍。 13.其他:胰腺炎、腮腺炎、光敏感等。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对组方中成份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珍珠层粉、野菊花膏粉、芦丁、氢氯噻嗪、盐酸可乐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胃酸缺乏者及运动慎用。 2.注意用药剂量:本品每片含盐酸可乐定0.03mg、氢氯噻嗪5mg、芦丁20mg。与含有以上成分的药品联合使用使,应分别计算各药品种相同成分的用量,以避免药物过量。 3.防止撤药反应:停用本药使应在2~4天缓慢减量,以避免本药组份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后停药可增加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如果已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应先停用β-受体阻滞剂,再停用盐酸可乐定。应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序贯给药,因会引起或加重盐酸可乐定的撤药反应。 4.监测血压:治疗高血压应经量个体化用药,调整用药剂量或联合应用其他降压药物时应监测血压变化。 5.避免交叉过敏:本品组份氢氯噻嗪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等有交叉过敏反应。 6.本品可能导致低钾血症、低钠血症、高钙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氯低钾性碱中毒,引起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高尿酸血症,使用本品可能已有的水、电解质及代谢絮乱加重或恶化。 7.肝、肾功能者慎用,如必需使用时应严密监测肝肾功能及水、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