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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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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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5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华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729 |
国药准字Z199910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
养阴清热、益气生血。用于阴虚内热、气血不足所致的口干咽燥、食欲减退、倦怠无力;有助于减轻肿瘤病人白细胞下降,改善免疫功能,用于肿瘤患者放疗时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ml,一日1次。放射治疗前3天开始服用,放疗期间,在每次放射治疗前1小时服用,至放疗结束。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服药后胃部不适。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蛤蚧、瓜蒌子、麻黄、石膏、黄芩、黄连、苦杏仁(炒)、紫苏子(炒)、紫菀、百合、麦冬、甘草等14味。 |
地黄、黄芪、当归、玄参、麦冬、石斛、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深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辛辣食物;脾虚湿重、舌苔厚腻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