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按C37H67NO13计50mg(5万单位) |
3g(300万单位)(按C3H7O4P计算)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76 |
国药准字H20034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主要针对于男女生殖泌尿系感染,如支原体、衣原体、淋菌性、非淋菌性、滴虫性、细菌性、霉菌性、念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泌尿生殖感染;尿道炎、急慢性前列腺炎、睾丸炎、包皮炎、龟头炎、膀胱炎、疱疹、湿疣、肾盂肾炎;对阴道炎、盆腔炎、宫颈炎(糜烂)、子宫内膜炎、附件炎、手术后尿路感染等妇科病都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 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 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 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服用方法:服用前,倒入适量饮用水,摇晃让粉剂充分溶解,即可直接服用。 1 瓶 / 天。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1.主要为轻度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
本品成份磷霉素氨丁三醇。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
本品为白色结晶粉末,味甜、易溶于水。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 肝病患者慎用。 2. 对严重感染常与其他抗菌药并用。 3. 使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