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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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琥乙红霉素颗粒

双唑泰栓

规格

按C37H67NO13计0.25g(25万单位)

复方
生产企业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3824

国药准字H34021088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真菌、滴虫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 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 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 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后窟窿部),每次1粒,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副作用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

性状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本品为乳黄色鸭嘴形或弹头形栓剂。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1、双唑泰栓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使用双唑泰栓时应避开月经期。   

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7、哺乳期妇女应用双唑泰栓时应停止哺乳。   

8、老年人慎用。   

9、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10、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1、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2、使用双唑泰栓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3、对双唑泰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双唑泰栓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双唑泰栓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