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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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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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6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92 |
国药准字Z15020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克~0.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