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l:5mg(0.1%) |
5ml:15mg(0.3%)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国药准字H201732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副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1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理。 |
禁忌 |
尚未发现。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辅料为:氨基己酸、EDTA二钠、氯化钙、氯化钠、pH调节剂(氢氧化钠);防腐剂为苯扎氯铵。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