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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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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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16 |
国药准字Z350200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肺止咳,降逆止呕。用于肺寒咳嗽,吐痰清稀,胃寒作呕,脘腹冷痛。 |
补肾助阳,温中健脾。用于肾阳衰弱,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四肢厥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0.6克。咀嚼吞食。 |
用姜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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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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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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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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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