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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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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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737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心安神,化痰醒脑,活血通络。 用于神经衰弱,失眠,顽固性头痛,脑震荡后遗症所致头痛、眩晕、健忘、失眠等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轻症一次10ml,重症一次2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人参、黄芪、当归、鹿茸(去皮)、菊花、薄荷、柴胡、决明子、荆芥穗、丹参、远志、五味子、枣仁、莲子心、麦冬、百合、竹茹黄芩、桔梗、陈皮、茯苓、甘草、半夏(制)枳壳、干姜、石膏、冰片、大黄、木通、黄柏、柏子仁、莲子肉、知母、石菖蒲、川芎、赤芍、桃仁(炒)、红花、山楂、牛膝、白芷、藁本、蔓荆子、葛根、防风、羌活、钩藤、地黄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辛、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对酒精过敏者慎用。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