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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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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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2粒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787 |
国药准字H220241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