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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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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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袋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014 |
国药准字H420223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瘟解毒。用于外感时疫,憎寒壮热,头痛无汗,口渴咽干,痄腮,大头瘟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温开水冲服,12年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 10-14kg, 0.5-1袋, 一日3次。 2、4-6岁, 16-20kg, 1-1.5 袋,一日3次。 3、7-9岁, 22-26kg, 1.5-2袋, 一日3次。 4、10-12岁, 28-32kg, 2-2.5袋, 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忌生气恼怒。 2.忌食辛辣腥味、饮酒。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连翘、玄参、天花粉、桔梗、牛蒡子(炒)、羌活、防风、葛根、柴胡、黄芩、白芷、川芎、赤芍、甘草、淡竹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甘、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2.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