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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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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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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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00 |
国药准字H22024436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3岁以下儿童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