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镇咳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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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镇咳糖浆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规格

0.25gx12袋
生产企业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00

国药准字H10940233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 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 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 7-922-271.5~2不超过4次。 10-1228-322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