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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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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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00 |
国药准字Z51020770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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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6℃,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