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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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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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相当于原生药的0.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37 |
国药准字H62021215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