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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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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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0mlx6支 |
生产企业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649 |
国药准字Z200201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柴胡。辅料为丙二醇、蔗糖、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