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眩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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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眩丸

酚咖片

规格

每丸重6g

10片
生产企业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1769

国药准字H20083619
说明
适应症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 若症状不缓解,间隔 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较少,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Y-1-7000B白色素、巴西棕榈蜡,异抗坏血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本品为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