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6g |
4g*10袋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86 |
国药准字Z20054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川芎、白芷、羌活、细辛、防风、薄荷、荆芥、甘草。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