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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更多»
规格:0.9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044
生产企业: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规格:0.6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265
生产企业: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0.3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127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3335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0.6g(按C10H17N3O6S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048
生产企业: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1.2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619
生产企业: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0.3g(以C10H17N3O6S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3472
生产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禁忌: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