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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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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354
生产企业: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959
生产企业: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608
生产企业:浙江仙居仙乐药业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541
生产企业:天津市津津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079
生产企业:浙江鼎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的短期治疗。
1、本品用药2周以内的耐受性一般较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局部烧灼感、刺激和瘙痒,发生率约0.5%,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为刺痛、皴裂、红斑、毛囊炎、手指麻木、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其发生率约为0.3%。
2、局部应用皮质类因醇尚可引起下述少见的局部不良反应:烧灼感、痒感、刺激、皮肤干燥、多毛症、痤疮样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软化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出现皮纹、痱子。
3、在极少数情况病例,用皮质类固醇治疗银屑病(或停药)可使病情加重或诱发脓型银屑病,故需注意监测。
禁忌: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