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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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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原料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594
生产企业: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590
生产企业: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142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356
生产企业: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β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颤)等。
禁忌: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