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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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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N/A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109
生产企业: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176
生产企业: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320
生产企业: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1、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
2、代谢及营养
(1)罕见:低钾血症。
(2)β2-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3、神经系统
(1)常见:震颤、头痛。
(2)非常罕见:亢进。
4、心血管系统
(1)常见:心动过速。
(2)不常见:心悸。
(3)非常罕见: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
(5)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或对于那些对β-肾上腺素激动剂易感的病人,外周小动脉的扩张会引起血压的略微降低;这可能会引起代偿性心输出量增加,一些病人会发生心动过速。
(6)罕见:外周血管舒张。
5、呼吸系统,胸部,纵隔
(1)非常罕见:异常支气管痉挛。
(2)与其它吸入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会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并立即伴随喘鸣加重。应立即改用替代治疗或用其他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必要,制订其它替代治疗方案。
6、胃肠道反应
不常见:口咽部刺激。
7、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
(1)不常见:肌肉痉挛。
(2)本品可能会造成病人骨骼肌的轻微震颤。双手是受影响最明显的部位,一些病人会因此感觉紧张。这种作用呈剂量相关性,是骨骼肌的直接作用,而不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兴奋作用引起的。
8、注: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程度取决于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吸入沙丁胺醇不会引起排尿困难,因为其治疗剂量不会产生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如麻黄素)的α-肾上腺素受体激动作用。
禁忌: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