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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 更多»
规格:10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379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规格:复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2577
生产企业: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规格:0.246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2262
生产企业: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470
生产企业: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083
生产企业:广西圣保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239
生产企业: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扳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疽.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疽、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11、个别患者服药后有心悸、手颤等。
12、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
禁忌: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