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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改善糖尿病饭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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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811
生产企业:上海天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281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220
生产企业: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043
生产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改善糖尿病饭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据国外文献资料,在服用1日0.6mg或0.9mg的965例中有154例(16.0%)、上市后的使用结果调查(2000年9月为止)的4446例中有460例(10.3%)出现了包括临床检查异常值在内的不良反应。以下的不良反应是上述调查或自发报告等可看到的。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与其它糖尿病药物并用时有时出现低血糖(不到0.1-5%)。另外,也有报告不并用其它糖尿病药物也偶见低血糖(不到0.1%)。本品可延迟双糖类的消化、吸收,如出现低血糖症状时不应给予蔗糖而应给予葡萄糖进行适当处理。
(2)有时出现腹部胀满、肠排气增加(不到0.1-5%)等,由于肠内气体等的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不到0.1%),应充分进行观察,出现症状应进行停药等适当处理。
(3)偶尔出现暴发性肝炎、伴随AST(GOT)、ALT(GPT)等上升的严重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均小于0.1%)。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4)严重肝硬化病例给药时,因伴随以便秘等为契机的高氨血症恶化、意识障碍(频率不明),所以应充分观察排便等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软便、腹鸣、腹痛、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烧心(发生率在0.1-5%以下)、口腔炎、口渴、味觉异常、肠壁囊样积气症(0.1%以下)。
(2)过敏症:皮疹、瘙痒、光敏感(发生率在0.1%以下),出现皮疹、瘙痒、光敏感等过敏症时,应停止用药。
(3)肝脏:GOT、GPT、LDH、γ-GTP、ALP上升(发生率在0.1以下)。
(4)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蹒跚、困倦(发生率在0.1%以下)。
(5)血液系统:贫血(发生率在0.1%-5%以下)、血小板减少(0.1%以下)。
(6)其它:麻痹、颜面等浮肿、朦胧眼、发热感、倦怠感、乏力感、高钾血症、血清淀粉酶上升、高密度脂蛋白降低、发汗、脱毛(发生率在0.1以下)。
禁忌:
下述患者禁止用药:
1、严重酮体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因必须用输液及胰岛素迅速调节高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2、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因有必要通过注射胰岛素调节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3、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