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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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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本品适用于治疗WHOⅢ期和Ⅳ期原发性肺高压病人的肺动脉高压,或者硬皮病引起的肺高压。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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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生坦

规格:----

批准文号:H20160537

生产企业:

波生坦

规格:----

批准文号:H20160537

生产企业: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WHOⅢ期和Ⅳ期原发性肺高压病人的肺动脉高压,或者硬皮病引起的肺高压。

副作用:

本品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事件为:碱性磷酸酶增加、过敏性休克、厌食、腹水、吸引、哮喘、房室完全阻滞、血尿素增加、支气管痉挛、心跳停止、中枢神经系统阻抑、脑血管病、胸痛(非心脏)、凝血时间延长、凝血时间缩短、结膜炎、膀胱炎、脱水、皮炎、注意力失调、皮肤干燥、十二指肠溃疡、排尿困难、淤斑、湿疹、嗜酸性细胞计数增加、鼻出血、红斑、眼炎、情绪激动、气胀、胃肠炎、糖耐量受损、痛风、血尿、咯血、轻偏瘫、脑积水、高血糖、感染、失眠、肠梗阻、过敏、乳酸脱氢酶增加、疲劳、性欲增加、易排便、情绪不宁、嘴溃疡、肌肉痉挛、颤搐、肌肉骨骼疼痛、心肌梗塞、鼻充血、梦魇、疼痛、恐慌、感觉异常、外周局部出血、畏光、肺炎、肾衰、肾功能不全、呼吸抑制、呼吸衰竭、不宁腿综合征、负重感、颤抖、皮肤变色、瞌睡、痰液增加、Stevens-Johnson综合症、蛛网膜下腔出血、出汗增加、心动过速、口渴、血小板减少、耳鸣、震颤、尿频、尿深、荨麻疹、迷走发射、心室心率失常、心动过速、眩晕、虚弱、体重降低以及眼球干燥。

禁忌:

以下病人禁用本品:

1、对于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

2、怀孕或者可能怀孕者,除非采取了充分的避孕措施。

3、在动物中报道有胎儿形中度或严重肝功能损害和/或肝脏转氨酶即天冬氨酸转氨酶和/或丙氨酸转氨酶的基线值高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尤其是总胆红素增加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

4、伴随使用环孢素A者。

5、伴随使用格列本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