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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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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0816
生产企业: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225
生产企业: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4654
生产企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2988
生产企业: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627
生产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032
生产企业: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较血小板减少为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肝功能有影响。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
3、泌尿道反应:当大剂量环磷酰胺静滴,而缺乏有效预防措施时,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
4、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禁忌:
1、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
2、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