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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 更多»
规格:1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4027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0009
生产企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91
生产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规格: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4079
生产企业: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H20171348
生产企业: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
本品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
1.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数据总结(MM-020 )
在一项包含1623名患者的大型随机、多中心、3组、开放性I1I期研究(MM-020) 中,其中两组的患者接受至少一次来那度胺加低剂量地塞米松(Rd)给药,两组的给药持续时间不同(一组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Rd持续组; N=532],另一组给药18个周期( 每28天为一周期) [72周,Rd18组;N=540]) ;第三组给予美法仑、泼尼松和沙利度胺(72周,MPT组; N=541 )最长12个周期(每42天为一-周期)。详见说明书。
禁忌:
1、孕妇。
2、未达到所有避孕要求的可能怀孕的女性。(见[注意事项]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3、对本品活性成分或其中任何辅料过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