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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更多»
规格:0.15g*3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680
生产企业: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头孢氨苄125mg,甲氧苄啶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5374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0.15g(C16H17N3O4S 0.125g与C14H18N4O3 0.0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622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规格:0.15g(C16H17N3O4S0.125g与C14H18N4O30.0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3788
生产企业: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规格:0.15g(C16H17N3O4S 0.125g与C14H18N403 0.0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556
生产企业: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4154
生产企业: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718
生产企业: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280
生产企业: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684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氨嘧啶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240
生产企业: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0.1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2417
生产企业:
规格: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159
生产企业:吉林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个别病人可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出现肾损害者罕见。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禁忌: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