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4个药企有生产)
本品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更多»
规格: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625
生产企业: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346
生产企业: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548
生产企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696
生产企业: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1.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
2.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2.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
3.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
4.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
5.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
6.高钙血症:极为罕见。
7.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8.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
9.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10.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11.胰腺炎:很少发生。
禁忌:
1.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钾血症患者禁用。
2.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参考药物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