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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嘧啶片

(还有158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1.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3.星形奴卡菌病。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5.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6.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更多»

【治疗疾病】

品牌推荐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100片*1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937

生产企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0024

生产企业: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462

生产企业: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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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100片*1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937

生产企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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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0024

生产企业: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462

生产企业: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360

生产企业:河南省广康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2739

生产企业: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741

生产企业: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494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528

生产企业:广东香山堂制药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602

生产企业: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1339

生产企业:山西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448

生产企业: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1930

生产企业: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565

生产企业: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030

生产企业: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307

生产企业: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011

生产企业: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1641

生产企业:上海华源安徽锦辉制药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O.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1197

生产企业: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3020048

生产企业: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磺胺嘧啶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1158

生产企业:西安风华药业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1.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3.星形奴卡菌病。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5.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6.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副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停药。

禁忌: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