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个药企有生产)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更多»
暂无关联疾病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55
生产企业: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
2、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
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禁忌:
1、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