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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更多»
规格:5ml:0.1g;8ml:160mg;10ml:20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038
生产企业: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5ml:10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6
生产企业: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5ml:25mg(0.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79
生产企业: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规格:10ml:10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658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806
生产企业: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0.00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140
生产企业: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5ml: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262
生产企业: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049
生产企业: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5ml:2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062
生产企业: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8ml: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809
生产企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引起睫状体痉挛,浅表角膜炎,颞侧或眼周头痛,诱发近视。眼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初期,并在治疗过程中消失。老年人和晶状体混浊的病人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视力减退。有使用缩瞳剂后视网膜脱离的罕见报告。长期使用本品可出现晶状体混浊。局部用药后出现全身副性反应的情况罕见,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
禁忌: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