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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1262
生产企业:上海万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394
生产企业: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355
生产企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55
生产企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治疗抑郁症。
1、一般不良反应头晕、恶心、头疼,也见于度洛西汀停药后,发生率≥5%。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度洛西汀治疗伴随小的ALT、AST、CRK从基线至终点平均值升高;与对照组相比,度洛西汀治疗的病人可有罕见的、暂的异常值。
2、血糖调整-在3项治疗糖尿病性神经痛的临床试验中,平均糖尿病持续时间为12年,平均空腹血糖基线值为176mg/dL,平均血红蛋白(HBALC)基线值为7.81%。在这3项试验的最初12周急性治疗期,度洛西汀治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均稳定。在治疗持续到52周时,度洛西汀治疗组和安慰剂组均出现HBALC升高,度洛西汀治疗平均增高值比安慰组高0.3%。尽管规治疗组病人显示轻度降低,但空腹血糖和总胆固醇显示小幅增高。
3、停药后,有报告停药后症状,最常见报告的症状包括下列临床试验中突然停服度洛西汀有头晕、恶心、头疼、感觉异常、呕吐、兴奋、梦魇、失眠、腹泻、焦虑、多汗和眩晕。
禁忌:
1、禁用于已知对度洛西汀或产品中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的患者。
2、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用,也不可以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14天内使用本品;根据度洛西汀的半衰期,停用度洛西汀后至少5天,才能开始使用MAOIs。
3、临床显示度洛西汀有增加瞳孔散大的风险,因此未经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应避免使用度洛西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