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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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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败血症。 2、烧伤、手术切口等继发性感染。 3、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 4、肾盂炎、胆管炎。 5、腹膜炎(包括盆腔腹膜炎、膀胱直肠陷凹脓肿)。 6、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旁结缔组织炎、前庭大腺炎。 7、脑膜炎。 8、颌关节炎、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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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0.25g(按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049

生产企业: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2.0g(以C25H23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272

生产企业: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g(以C25H23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904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0.25g(按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049

生产企业: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2.0g(以C25H23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272

生产企业: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g(以C25H23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904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0g(以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219

生产企业: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0.5g(按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49

生产企业: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2.0g(按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292

生产企业: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按C25H24N8O7S2计 2.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963

生产企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0g(按C25H24N8O7S2计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163

生产企业: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2.0g(按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238

生产企业: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0g

批准文号:H20160327

生产企业: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0.5g(按C25H24N807S2计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833

生产企业: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0g(按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338

生产企业: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按C25H24N8O7S2计算1.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014

生产企业: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以C25H24N8O7S2计1.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218

生产企业: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规格:1.0g(C25H24N8O7S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202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败血症。

2、烧伤、手术切口等继发性感染。

3、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炎、肺脓肿、脓胸。

4、肾盂炎、胆管炎。

5、腹膜炎(包括盆腔腹膜炎、膀胱直肠陷凹脓肿)。

6、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旁结缔组织炎、前庭大腺炎。

7、脑膜炎。

8、颌关节炎、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

副作用:

据文献报道,本品在上市前和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研究统计分析15442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者617例(4%),主要为少见的腹泻、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以及皮疹等皮肤症状,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象异常,BUN、肌酐升高等肾功能异常,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

1、严重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0.1%):密切观察,出现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定期检查肾功能,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0.1):出现腹痛、频繁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间质性肺炎、肺嗜酸性细胞浸润综合征(<0.1%):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时,应停药,并给予皮质激素等,进行适当处理。

2、同类药物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偶见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CET、CER等)时,出现溶血性贫血,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其它不良反应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少剂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1)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发热、荨麻疹、红斑、发红、关节痛等,出现这类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贫血,血小板减少。

(3)肝:GOT、GPT、AⅠ-P、LDH升高、胆红素、r-GPT升高。

(4)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5)双重感染:如口内炎、念珠菌感染。

(6)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7)其它:头痛,热感,全身倦怠感。

禁忌:

1、有本药成份所致过敏性休克既往史的病人忌用。

2、对本药成份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