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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还有834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更多»

【治疗疾病】

品牌推荐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1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1114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0396

生产企业:江西鸿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013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1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1114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0396

生产企业:江西鸿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013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557

生产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145

生产企业:贵州飞云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405

生产企业: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332

生产企业: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726

生产企业: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147

生产企业: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0702

生产企业: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077

生产企业: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767

生产企业: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568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716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088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204

生产企业:花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143

生产企业: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501

生产企业: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622

生产企业: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349

生产企业: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副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该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该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禁忌: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该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该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该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该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