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详情页
首页 药品库 卡培他滨

卡培他滨

(还有6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1、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5-FU/LV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 2、结直肠癌:卡陪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3、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 4、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 5、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者转移性胃癌的一线治疗。 更多»

【治疗疾病】

暂无关联疾病

品牌推荐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119

生产企业: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446

生产企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364

生产企业:连云港贵科药业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119

生产企业: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446

生产企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364

生产企业:连云港贵科药业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H20171114

生产企业: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425

生产企业: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卡培他滨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412

生产企业:山东安信制药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1、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5-FU/LV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

2、结直肠癌:卡陪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3、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

4、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

5、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者转移性胃癌的一线治疗。

副作用:

1、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根据7项临床试验集中分析所得出的最高发生率,将各种不良反应归入以下表格中的相应分类中。各频率分类中,不良反应按严重程度由重到轻排列。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5/100-<1/10)和不常见(≥1/1000-<1/100)。

2、卡培他滨单药治疗-关于卡培他滨单药治疗安全性的资料来自对结肠癌辅助治疗和转移性乳腺癌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患者的报告。安全性信息包括1项结肠癌辅助治疗III期试验(995例患者接受希罗达治疗,974例患者接受5-FU/LV静脉输注治疗)、4项女性乳腺癌II期试验(N=319)及3项(1项II期试验,2项III期试验)男女结肠癌试验(N=630)的资料。希罗达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在结肠癌辅助治疗患者中与转移性乳腺癌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患者相似。不良反应的强度分级依据NCICCTC分级系统的毒性分级。卡培他滨单药治疗时≥5%患者报告不良反应的总结

(1)代谢及营养:非常常见厌食(G3/4:1%);常见脱水(G3/4:3%),食欲低下(G3/4:1%)。

(2)神经系统:常见感觉异常,味觉障碍(G3/4:1%),头痛(G3/4:1%),头晕(除眩晕外)(G3/4:1%)。

(3)眼:常见流泪增多结膜炎(G3/4:1%)。

(4)胃肠道:非常常见腹泻(G3/4:13%)、呕吐(G3/4:4%)、恶心(G3/4:4%)、口腔炎(全部)(G3/4:4%)、腹痛(G3/4:3%);常见便秘(G3/4:1%)上腹痛(G3/4:1%)消化不良(G3/4:1%)。

(5)肝胆管:高胆红素血症(G3/4:1%)。

(6)皮肤和皮下组织:非常常见手-足综合征(G3/4:17%),皮炎(G3/4:1%);常见皮疹,脱发,红斑(G3/4:1%),皮肤干燥(G3/4:1%)。

(7)全身及给药部位:非常常见疲劳(G3/4:3%),困倦(G3/4:1%);常见发热(G3/4:1%),无力(G3/4:1%),乏力(G3/4:1%)。

3、以下为氟嘧啶治疗的已知毒性,据报告在7项已完成的临床试验(N=949)中发生率不到5%,可能与卡培他滨使用有关。

(1)胃肠道病症:口干、胃胀,黏膜炎症/溃疡,如食管炎、胃炎、十二指肠炎、结肠炎及胃肠出血。

(2)心脏疾患:下肢水肿、心源性胸痛(如心绞痛)、心肌病、心肌缺血/梗死、心力衰竭、猝死、心动过速、心律不齐(如心房纤颤,室性早搏)。

(3)神经系统病症:味觉紊乱、失眠症、意识错乱、脑病、小脑功能障碍(如共济失调、发音困难、平衡功能失调、异常共济失调)。

(4)感染和侵染疾病:骨髓抑制、免疫系统损害和/或粘膜屏障受损的相关疾病,如局部和致命全身感染(包括细菌、病毒、真菌性)以及败血症。

(5)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贫血、骨髓抑制、各类血细胞减少症。

(6)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搔痒症、局部表皮剥脱、皮肤色素沉着、非真菌性甲病、光敏反应、放射治疗回忆综合征。

(7)全身病症和给药部位:虚弱、肢痛、嗜眠、胸痛(非心脏病患者)。

(8)眼:眼涩症。

(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咳嗽。

(10)肌肉骨骼:背痛、肌痛、关节痛。

(11)精神障碍:抑郁。

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后研究中有报道肝功能衰竭和胆汁郁积性肝炎。尚不能给出这两种疾病与卡培他滨使用之间的因果关系。

4、卡培他滨联合治疗联合多种化疗方案治疗各种适应症时发生的,且或发生频率较高的不良反应,但其中排除了卡培他滨单药治疗时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各适应症和联合方案组的安全性资料相似。希罗达联合其它化疗治疗时,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5%。根据各临床试验中最高的发生率,将不良事件归入下表的各类事件中。一些不良反应在化疗时常见(如多西他赛或奥沙利铂治疗时发生的周围感觉神经病,贝伐人源化单抗治疗时发生的高血压);但不能排除希罗达治疗加重了这些不良反应的可能。卡培他滨联合不同化疗方案时非常常见或常见的不良反应

(1)感染和侵染:常见感染、口腔念珠菌病。

(2)血液和淋巴系统:非常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

(3)代谢及营养:非常常见食欲低下;常见低钾血症、体重减轻。

(4)精神疾病:常见失眠。

(5)神经系统:非常常见周围神经病变、周围感觉神经病变、神经病变、感觉异常、味觉障碍、感觉迟钝、头痛;常见感觉减退。

(6)眼:非常常见流泪增多。

(7)血管:非常常见血栓/栓塞、高血压、下肢水肿。

(8)呼吸系统:非常常见咽感觉迟钝、咽喉痛;常见鼻衄、发声困难、鼻漏、呼吸困难。

(9)胃肠道:非常常见便秘、消化不良;常见口干。

(10)皮肤和皮下组织:非常常见脱发、指甲疾病。

(11)肌肉骨骼系统:非常常见关节痛、肌痛、肢体疼痛;常见颌骨疼痛、背痛。

(12)全身及给药部位:非常常见发热、乏力、无力、寒热不耐受;常见发热、疼痛

联合化疗时,报告超敏反应(2%)和心肌缺血/心肌梗塞事件(3%)常见,但其发生率不刭5%。希罗达联合其它化疗时报告的罕见或不常见的不良反应与希罗达单药或所联合化疗药物单药时报告的不良反应一致。

禁忌:

1、已知对卡培他滨或其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既往对氟尿嘧啶有严重、非预期的反应或已知对氟嘧啶过敏患者禁用卡培他滨。

3、同其他氟尿嘧啶药物一样,卡培他滨禁用于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4、卡培他滨不应与索立夫定或其类似物(如溴夫定)同时给药(见药物相互作用)。

5、卡培他滨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伤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

6、联合化疗时,如存在任一联合药物相关的禁忌症,则应避免使用该药物。

7、对顺铂的禁忌症同样适用于卡培他滨和顺铂联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