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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班膦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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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1、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2、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3、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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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班膦酸钠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548

生产企业: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伊班膦酸钠

规格:N/A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78

生产企业: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伊班膦酸钠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31

生产企业: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伊班膦酸钠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548

生产企业: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伊班膦酸钠

规格:N/A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78

生产企业: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伊班膦酸钠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31

生产企业: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伊班膦酸钠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125

生产企业: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2、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3、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副作用:

1、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的治疗:在该适应症中进行了对照临床试验,按推荐剂量静脉注射伊班膦酸钠,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体温升高。个别患者报告了流感样综合征包括发热、寒战、骨痛和/或肌肉痛。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症状在数小时或数天内消失,无需特殊治疗。

(1)代谢和营养障碍:常见:低钙血症。

(2)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常见:骨痛不常见:肌肉痛。

(3)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反应:非常常见:发热。不常见:流感样疾病、寒战。

(4)已报告的频率较低的其它反应如下:免疫系统疾病:非常罕见:超敏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系统,胸腔和纵膈疾病:非常罕见:支气管痉挛。

(5)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哮喘患者在接受其它双膦酸盐治疗时,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

2、乳腺癌骨转移相关事件的预防:伊班膦酸钠在乳腺癌骨转移患者中按照推荐剂量(6mg)进行了与安慰剂的对照临床试验。

(1)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常见不良反应:感染和侵染:感染。内分泌异常:甲状旁腺功能障碍。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头晕。味觉障碍(味觉反常)。眼部异常:白内障。心脏疾病:束支传导阻滞。呼吸系统,胸腔和纵隔疾病:咽炎。胃肠系统疾病:腹泻、消化不良、呕吐、胃肠道疼痛。皮肤皮下组织异常:皮肤病、瘀斑。骨骼肌肉和结缔组织异常:肌痛、关节痛、关节功能障碍、骨关节炎。全身性反应:衰弱、流感样症状外周水肿、口渴。检查:γ-转氨基酶升高、肌酐升高。

(2)其它较低频率的不良反应如下:不常见:感染和侵染:膀胱炎、阴道炎、口腔念珠菌感染。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良性的皮肤赘生物。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恶液质。新陈代谢和营养异常:低磷血症。精神絮乱:睡眠障碍、焦虑、情绪不稳定。神经系统异常:脑血管疾病、神经根损害、健忘症、偏头痛、神经痛、过度紧张、感觉过敏、口周感觉异常、嗅觉异常。耳和内耳异常:耳聋。心脏疾病:心肌缺血、心血管疾病、心悸。血管疾病:高血压、淋巴水肿、静脉曲张。呼吸系统,胸腔和纵隔疾病:肺水肿、喘鸣。胃肠系统疾病:肠胃炎、吞咽困难、胃炎、口腔溃疡、唇炎。肝胆疾病:胆石症。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脱发。肾和泌尿系统异常:尿潴留、肾囊肿。生殖系统和乳腺疾病:盆腔疼痛。全身和给药部位异常:低体温。检查:血液碱性磷酸酶升高、体重降低。损伤,中毒及医疗处置并发症:损伤、注射部位疼痛。

禁忌:

1、对本品及辅料或其它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

2、未纠正的低血钙者禁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