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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氨甲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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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本品尚适用于: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 (4)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9)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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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氨甲环酸

规格:0.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696

生产企业: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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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587

生产企业: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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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4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71

生产企业: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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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氨甲环酸

规格:1.0g(按C8H15NO2计)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488

生产企业: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本品尚适用于: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

(4)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9)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副作用:

1、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2、严重不良反应:据报道,有出现休克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给予对症处置。

禁忌: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