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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易引起临床上显著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的发生率。 本品不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外周血祖细胞的动员。 更多»
规格:1.35×108IU(3.0mg):1.0ml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13
生产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3.0mg(1.0ml)/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10014
生产企业: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本品适用于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易引起临床上显著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的发生率。
本品不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外周血祖细胞的动员。
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主要不良反应如下:
1.肌肉骨骼肌系统:骨骼肌肉疼;
2.消化系统:便秘、恶心、呕吐、腹泻、纳差;
3.其他系统:乏力、发热、头晕、失眠、心率心律紊乱;
4.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PEG-rhG-CSF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
禁忌:
对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它制剂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