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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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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1、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 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 3、星形奴卡菌病。 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5、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 6、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 7、治疗杜克雷嗜血杆菌所致软下疳的次选药物。 8、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9、敏感脑膜炎奈瑟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时可作为预防用药。 更多»

【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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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294

生产企业: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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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502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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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535

生产企业: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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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1999

生产企业: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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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318

生产企业: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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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490

生产企业: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385

生产企业: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80

生产企业: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0182

生产企业: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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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5020334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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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2020207

生产企业: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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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357

生产企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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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523

生产企业: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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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231

生产企业:涛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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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194

生产企业: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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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5020122

生产企业: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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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939

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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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306

生产企业: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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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167

生产企业: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磺胺甲噁唑片

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380

生产企业: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磺胺甲噁唑(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如下:

1、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

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

3、星形奴卡菌病。

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5、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

6、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

7、治疗杜克雷嗜血杆菌所致软下疳的次选药物。

8、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9、敏感脑膜炎奈瑟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时可作为预防用药。

副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禁忌: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