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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口腔炎症的辅助治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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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0.00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56
生产企业:山西天致药业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本品适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口腔炎症的辅助治疗。
偶见味觉改变和口腔粘膜微刺痛、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可消失。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可逆性粒细胞减少;头痛眩晕、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尿液颜色发黑等其他反应。
禁忌: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