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详情页
首页 药品库 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

(还有23个药企有生产)

【功效主治】

1、本品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 2、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 3、本品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更多»

【治疗疾病】

暂无关联疾病

品牌推荐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840

生产企业:诺化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676

生产企业: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385

生产企业:山西三宝康元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840

生产企业:诺化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676

生产企业: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385

生产企业:山西三宝康元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644

生产企业:湖州康企药业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2931

生产企业: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656

生产企业: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656

生产企业: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1507

生产企业: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653

生产企业: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300

生产企业:常熟华港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033

生产企业: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899

生产企业: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892

生产企业: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389

生产企业: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422

生产企业:连云港康乐药业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原料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422

生产企业: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2020919

生产企业: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1292

生产企业:辽源市迪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0169

生产企业: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3749

生产企业:焦作福瑞堂制药有限公司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

2、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

3、本品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副作用:

1、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3、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制剂在上市后监测期间还报告了如下不良反应(其发生率不详):腹泻、腹痛、肝酶升高、红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值)降低、INR升高和低血压(过敏反应的一种症状)。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如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

禁忌:

1、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管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冶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岀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