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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治疗重金属中毒、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2.也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更多»
规格:0.125g*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286
生产企业: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规格:0.12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317
生产企业: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245
生产企业: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对比 作用 副作用 禁忌症 用药指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936
生产企业: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1.用于治疗重金属中毒、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2.也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本药不良反应与给药剂量相关,发生率较高且较为严重,部分患者在用药18个月内因无法耐受而停药。最初的不良反应多为胃肠道功能紊乱、味觉减退、中等程度的血小板计数减少,但严重者不多见。长期大剂量服用,皮肤胶原和弹性蛋白受损,导致皮肤脆性 增加,有时出现穿孔性组织瘤和皮肤松驰。大多数不良反应可在停药后自行缓解和消失。
1、过敏反应 可出现全身瘙痒、皮疹、荨麻疹、发热、关节疼痛和淋巴结肿大等过敏反应。重者可发生狼疮样红斑和剥脱性皮炎。
2、消化系统 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腹泻、味觉减退、口腔溃疡、舌炎、牙龈炎及溃疡病复发等。少数患者出现肝功异常(氨基转移酶升高)。
3、泌尿生殖系统 部分患者出现蛋白尿,少数患者可出现肾病综合征。用药6个月后,有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肾病综合征。
4、血液 可导致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严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可见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
5、神经系统 可有眼睑下垂、斜视、动眼神经麻痹等。少数患者在用药初期可出现周围神经病变。长期服用可引起视神经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时,易加重神经系统症状,可导致痉挛、肌肉挛缩、昏迷甚至死亡。
6、代谢/内分泌系统 本药可与多种金属形成复合物,可能导致铜、铁、锌或其他微量元素的缺乏。
7、呼吸系统 可能加重或诱发哮喘发作。
8、其他 本药可使皮肤变脆和出血,并影响创口愈合。据报道,本药尚可导致狼疮样综合征、重症肌无力、Goodpasture综合征、多发性肌炎、耳鸣。也可导致IgA检验值降低。
禁忌:
1.肾功能不全、孕妇及对青霉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2.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
3.红斑狼疮患者、重症肌无力患者及严重的皮肤病患者禁用。